2021年3月19日,3M 材料技术(合肥)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涂覆研磨砂碟、砂带转换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合肥蔚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8位(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3M 材料技术(合肥)有限公司涂覆研磨砂碟、砂带转换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习友路3588 号。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100 m2,规划建设1条砂碟生产线和1条砂带生产线,设计年生产规模为:年产砂碟2亿张,年产砂带800万条。2017年,该项目建设完成1条砂碟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达到:年产砂碟1.5亿张;砂带生产线未建设。2018年2月11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会议,并取得了《3M 材料技术(合肥)有限公司涂覆研磨砂碟、砂带转换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意见》,通过阶段性自主验收。
目前,本项目砂碟生产线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环评设计生产规模,即:年产砂碟2亿张;此外,砂带生产线尚未建设。本次验收范围为砂碟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等,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3年8月委托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3M 材料技术(合肥)有限公司涂覆研磨砂碟、砂带转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12月9日,项目通过合肥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审批,文件号为:环高审[2013]263号)。2018年2月11日,项目取得了《3M 材料技术(合肥)有限公司涂覆研磨砂碟、砂带转换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意见》,通过阶段性竣工环保自主验收。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目前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591.28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9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砂碟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砂带生产线尚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实际新增了3台模切机(模切机总数量为5台,3用2备)、1台电晕机、2台激光切割机。实际设备变动情况均未改变本项目生产能力,未改变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未导致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
2、实际废水处理措施及排放方式改变。此项变动已履行相应的环评手续及验收手续,于2014年委托编制《3M合肥工厂一期项目废水处理中心环境影响变更报告》,2014年8月27日通过合肥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审批,文件号为:环高审[2014]183号,于2017年7月27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3、新增了3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并将污水处理站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进一步减少厂区废气污染物排放,降低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项目变动情况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变动部分将纳入本次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系统+氧化设施” 处理后,在厂区总排口汇同生活污水及厂区内其他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烘干工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胶搅拌、混胶、涂胶及贴合工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依托锅炉房排气筒进行排放,高度约为10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部分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减噪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废包装桶、废白乳胶、废不干胶、废聚氨酯胶及固化剂混合物等危险废物均已委托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运处置。废砂纸、废绒布、废离型纸、废纱布、废弃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均已委托上海仁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处置均已签订合同。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的危废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3M 材料技术(合肥)有限公司涂覆研磨砂碟、砂带转换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G20121405),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处的COD日均浓度为121.63mg/L,BOD5日均浓度为43.78 mg/L,氨氮日均浓度为5.71 mg/L,SS日均浓度为29.63 mg/L,均能满足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胶搅拌、混胶、涂胶及贴合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86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93 kg/h。烘干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42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88 kg/h。切割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低于20 mg/m3,排放速率低于0.0279 kg/h。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处,氨、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103 kg/h、0.0000567kg/h,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22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88 kg/h。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在上风向东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07 mg/m3,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180 mg/m3。在下风向西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30 mg/m3,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225 mg/m3。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监测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五、验收结论
3M材料技术(合肥)有限公司涂覆研磨砂碟、砂带转换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进一步要求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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