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日,合肥诚辉电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LCD液晶模组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合肥诚辉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7位(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诚辉电子有限公司LCD液晶模组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68号柏堰科技实业园C2栋2层及5层。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第2层,并购买C2栋厂房第5层,总建筑面积为2567.08平方米。本项目新增装脚机、固化机、点胶机、AOI测试机等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650万只LCD装脚屏幕产品,年产50万只LCD压接屏幕产品,年产40万只LED屏幕,年产44万只LCM模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委托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合肥诚辉电子有限公司LCD液晶模组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5月17日通过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件为:《关于对“合肥诚辉电子有限公司LCD液晶模组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4]10024号)。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3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6.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主体内容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均已建设完成,对项目整体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依托园区现有的雨污水管网、化粪池、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
2、废气
本项目南装脚车间、南压接车间内封正面胶工序、封反面胶工序、UV固化工序废气通过设备上方的管道收集,清洗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均引至楼顶通过现有工程的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1)。北装脚车间内封正面胶工序、封反面胶工序、UV固化工序和北模组车间内点胶工序、UV固化工序废气通过设备上方的管道收集,北模组车间内焊接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均引至楼顶通过现有工程的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2)。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减噪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废膜、废包装材料、焊渣收集后外售,由专业的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UV胶桶、废酒精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间内,委托合肥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合肥诚辉电子有限公司LCD液晶模组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40628-39号),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依托柏堰科技实业园现有污水排放口。验收监测期间,柏堰科技实业园污水排放口处pH、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均能满足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气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均能够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要求。
在上风向厂界处和下风向厂界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要求。在C2栋厂房西侧门口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合肥诚辉电子有限公司LCD液晶模组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进一步要求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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