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7日,库尔兹压烫科技(合肥)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转印箔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库尔兹压烫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格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库尔兹压烫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转印箔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68号,为技改项目,在现有生产设施的基础上,新增在线紫外线固化装置、大型注塑机、大型注塑模具、蒸汽喷头等设备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辅助设备,对现有的转印箔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通过引进智能化设备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智能管控,进一步提高转印箔产品良品率,提高转印箔产品生产能力。本项目建成后,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20万平方米转印箔产品。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委托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库尔兹压烫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转印箔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4月24日通过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件为:《关于库尔兹压烫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转印箔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环建审[2025]11027号)。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50万元。
4、验收范围
本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20万平方米转印箔产品。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原环评设计新增3台真空吸塑机。实际新增2台真空吸塑机,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需求。
(2)原环评设计新增2台复合机,并将七期MU3设备车间内现有的3台复合机搬迁至5号厂房。实际新增1台复合机,并将七期MU3设备车间内现有的2台复合机搬迁至5号厂房。复合机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需求。
以上变动情况均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变动部分将纳入本次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部件清洗废水经1套废水处理设施(预过滤装置+低温热泵浓缩系统)处理后,产生的冷凝水全部回用于部件清洗,循环使用;产生的浓缩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部件清洗废水不对外排放。软水制备后产生的浓水成分简单,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废水和食堂废水。本项目无外排废水。
2、废气
本项目丝印工序、烘道固化工序、烘箱烘干工序、UV固化工序、吸塑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依托现有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9#排放口)排放。活性炭再生废气依托现有的催化燃烧装置(电加热)处理,处理后依托9#排气筒排放。混合工序、涂布、烘干工序、部件清洗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进入厂区废气集气总管,依托现有的2台蓄热式氧化器(1#RTO、2#RTO)处理后,由3根25米高排气筒(3#、4#、5#排放口)排放。混合车间、清洗中心内逸散的废气由管道进一步收集,依托现有的沸石转轮浓缩装置吸附浓缩后再脱附,脱附废气依托现有的2台蓄热式氧化器(1#RTO、2#RTO)处理后,由3根25米高排气筒(3#、4#、5#排放口)排放。转轮吸附净化废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10#排放口)排放。
此外,本项目新增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用于处理现有工程的实验研发混料搅拌及ADM制样间废气。处理后的废气由新增的1根15m高排气筒(11#排放口)排放。活性炭再生废气采用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依托1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不涉及实验研发,不产生实验研发废气,本项目废气不通过11#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减噪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废溶剂、清洗废液、废研棉棒、废包装物、工业废桶、固化料、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临时贮存在现有的危险废物仓库内。其中,废溶剂、清洗废液安徽远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研棉棒委托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废包装物、固化料、废活性炭委托芜湖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工业废桶委托安徽嘉朋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膜及废塑料夹板、检测废料均属于一般固废,委托合肥福创塑化有限公司处置。废木托盘属于一般固废,委托合肥到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库尔兹压烫科技(合肥)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安徽格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AHGH(综)20260401007),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3#、4#、5#、10#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乙酸酯类排放均能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 4812.4—2024)中相关要求,9#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 4812.4—2024)及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新增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和1根15m高排气筒(11#排放口,编号:DA011)排放,用于处理及排放现有工程的实验研发混料搅拌及ADM制样间废气。本项目废气不通过11#排气筒排放。现有工程11#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 4812.4—2024)及《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锂离子/锂电池行业相关限值,颗粒物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锂离子/锂电池行业相关限值。
在上风向厂界处和下风向厂界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颗粒物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
在厂区内涂布车间西门口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 4812.4—2024)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四周厂界外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库尔兹压烫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转印箔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进一步要求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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