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高端药品制剂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合肥蔚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7位(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肥西县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繁华大道以北、凌云路以南。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76093m2,新建生产车间、仓储及质检中心、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楼、锅炉房等。
目前,厂区内的生产车间(A楼生产车间和B楼生产车间,共两栋)、仓储及质检中心、质检研发楼、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总部办公大楼、宿舍楼、餐饮活动综合楼、锅炉房等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均已建设完成。根据市场需求及建设单位发展规划,本项目实际计划分期投产,分期实现项目的总体设计生产规模。目前,针对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产的生产规模,进行阶段性验收。其中,A楼生产车间和质检研发楼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尚未投入使用,为后期预留,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本次阶段性验收的范围主要包括:B楼生产车间、质检中心、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总部办公大楼、锅炉房、餐饮活动综合楼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
本次阶段性验收的生产规模为:年产氯法拉滨注射液5万支、普乐沙福注射液10万支、盐酸溴己新注射液35万支、盐酸氨溴索注射液50万支、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35万支、卡贝缩宫素注射液20万支、缩宫素注射液20万支、拉考沙胺注射液5万支,共计注射液产品180万支/年。
本项目其余生产内容待建设完成并投产后,另行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6年委托安徽银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8月10日,通过肥西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件为:《关于对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肥环建审[2016]127号)。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7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主要包括:B楼生产车间、质检中心、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总部办公大楼、锅炉房、餐饮活动综合楼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厂区规划总平面方案已于2017年3月13日,取得了肥西县环境保护局和肥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同意。肥西县环境保护局和肥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均原则同意本项目总平面布置方案。2017年10月19日,本项目厂区实际规划总平面方案通过肥西县规委会2017年第一次专题会会议,肥西县规划局原则同意本项目厂区的实际规划总平面方案。
本次阶段性验收中,对照《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18]6号),项目实际建设时发生的变动情况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变动部分将纳入本次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质检中心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保洁废水以及西林瓶、安瓿瓶清洗废水、锅炉房排污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纯化水制备排水等。
本项目于厂区西侧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400 m3/d,采用“混凝沉淀+AO法处理工艺”。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烟气、实验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锅炉房顶部设置2根排气筒,分别用于排放两台锅炉产生的废气,排放高度均为8米。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和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经生物洗涤塔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为15米。质检中心主要为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和酸性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由活性炭+碱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为26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减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包括一般包装材料,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包括报废药品、废活性炭、滤芯及滤渣、过期的化学试剂、质检中心废物(检测废液、废弃检测样品、化学试剂的包装废物、废弃一次性检测用具、废弃检测防护用具等)、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G20031001),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处的COD日均浓度为80.88 mg/L,BOD5日均浓度为23.85 mg/L,氨氮日均浓度为7.29 mg/L,SS日均浓度为24.5 mg/L,均能满足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4 t/h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口处(1#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5.8 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8 mg/m3。8 t/h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口处(2#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3 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85 mg/m3。1#排气筒和2#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质检中心废气排放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5 mg/m3;氯化氢未检出;硫酸雾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27 mg/m3。质检中心废气排放口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和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处,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44 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监测浓度均<10(无量纲),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氨的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06 mg/m3,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处硫化氢均未检出。
项目废气排放同时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要求。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值为54.9~58.7 dB,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五、验收结论
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进一步要求
1. 加强日常生产和环保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2. 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
2020年7月31日
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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