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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矿物新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02196日,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800万米矿物新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合肥蔚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7位(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矿物新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与柏堰湾路交叉口西北角。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00亩,规划建设2栋生产厂房、2栋仓库、1栋研发中心大楼、1栋办公楼、职工食堂和宿舍各1栋。项目全部达产后可年产600万米MI布线电缆和200万米加热电缆,并进行矿物电缆研发。项目实行分期建设。2014,厂区内建设1栋生产车间(1#厂房)及MI电缆生产线,产能为年产200万米MI布线电缆20145月,该项目经合肥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进行竣工环保阶段性验收,验收文件为:环高验[2014]026

目前,厂区内已新增1栋办公综合楼,并在现有的1#厂房内新增1条加热电缆生产线和1条氧化镁瓷柱生产线,两条生产线均已投入试运行。其中,氧化镁瓷柱用于厂区内电缆产品生产,不外售;办公综合楼已建成。新增产能为:年产200万米加热电缆。目前厂区内的实际产能为年产200万米MI布线电缆和200万米加热电缆。本次对厂区内新增建设内容进行阶段性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2年委托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矿物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2月,项目通过合肥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审批,审批文件为:《关于对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矿物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环高审[2012]039号)。项目实际分期建设,前期已建设1栋生产车间(1#厂房)及MI电缆生产线,产能为年产200万米MI布线电缆。20145月,该项目经合肥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进行竣工环保阶段性验收,验收文件为:《关于对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矿物新材料项目环保阶段性验收意见的函》(环高验[2014]026号)。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目前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阶段性验收范围为1栋办公综合楼、1条加热电缆生产线、1条氧化镁瓷柱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次阶段性验收厂区内的实际产能为年产200万米MI布线电缆和200万米加热电缆。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实际规划布局发生变动。项目实际分期建设,原规划的2#厂房、成品仓库、2#仓库均尚未建设。根据厂区实际生产需求,将加热电缆生产线、成品仓库、袋装和桶装料贮存区、零部件贮存区、各类管材贮存区均设置于已建成的1#厂房内。

2、实际减少了厂区内的液氨储存量,新增氢气储存区。厂区内气体实际贮存量与临界量比值总和减小,降低了厂区内气体存放带来的环境风险

3、氧化镁瓷柱生产线所需的蒸馏水来源发生变动,由厂区自制改为外购。

4、电缆产品实际生产过程中取消挤塑工序,实际不产生挤塑废气,减少了厂区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5、实际尚未建设食堂,不产生食堂废水,尚未建设隔油池。由于高新区排水规划调整,项目废水纳管的污水处理厂发生变动,由废水进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调整为进入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以上均未导致实际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的改变,均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项目变动情况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变动部分将纳入本次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保洁废水一起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

2、废气

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已取消挤塑工序,实际不产生挤塑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管材清洁工序酒精挥发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氧化镁瓷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减噪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合格产品或半成品、废铜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氧化镁大颗粒由供货商回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清单范围,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制氮机每三年更换一次催化剂,产生的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已于1#厂房内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目前制氮机尚未更换催化剂,实际未产生废催化剂,尚未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建设单位承诺,在实际产生废催化剂之前,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合同,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矿物新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G21080605),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处的CODBOD5、氨氮、SS的日均浓度均能满足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在上风向东厂界处和下风向西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五、验收结论

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矿物新材料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阶段性验收条件。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进一步要求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

202196


附件:

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矿物新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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