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利辛县渠梁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合肥蔚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7位。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利辛县渠梁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利辛县渠梁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利辛县人民路北段金龙商贸港D区2幢3楼。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金龙商贸港D区2幢3楼,总建筑面积约1623.59 m2,计划设置70张血液透析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透析室、治疗室、接诊室等。本项目主要从事血液透析的医疗服务,设计接诊规模为:预计最高接诊量为43400人次/年。
目前,透析中心已建设完成,实际已配备20张床位。针对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配备的床位数及接诊规模,进行阶段性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于2018年7月13日经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备案号为:利发改产业[2018]128号。公司于2018年11月委托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利辛县渠梁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12日,该项目取得利辛县环保局《关于利辛县渠梁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利环表[2018]51号),通过利辛县环保局审批。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主要包括:透析室、治疗室、护士站、办公室、水处理间、干库房、湿库房、集中供液室、消毒液库房、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间等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已配备20张床位。
本次阶段性验收的接诊规模为:实际最大接诊量为10440人次/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阶段性验收时,项目的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根据项目分类储存需求及实际功能布局,调整了平面布置,新增了1间消毒液库房和1间集中供液室,调整了氧气瓶间的位置和面积;
2、为进一步降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强化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强化为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
以上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变动部分将纳入本次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臭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项目按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要求,将污水处理设施加盖板密闭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导至15m楼顶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患者透析废水、透析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尾水以及生活污水。患者透析废水、透析设备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尾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利辛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阜蒙新河。
3、噪声
项目使用医疗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噪声很小,对环境基本无影响。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水泵、空调机组、风机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废反渗透膜由纯水制备过程产生,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分区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亳州永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外运处置,其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和未被血、体液污染的使用后透析桶委托龙岩市永新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G21063002),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气排放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气筒出口处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在厂界上风向和下风向处,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限值要求。
2、废水排放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出口处COD、BOD5、氨氮、SS、粪大肠菌群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利辛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废水总排口处COD、BOD5、氨氮、SS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及利辛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利辛县渠梁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进一步要求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利辛县渠梁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利辛县渠梁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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